绿色建筑行动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2012年以来,我国已发布了关于推广金太阳、长江中下游及北方地方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多个文件,绿色建筑产业未来的市场空间十分巨大。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 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多头并举 力促城镇绿色建筑发展
通知强化了对节能暖房工程的要求,大力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超额完成任务。公共建筑方面,“十二五”期间,完成公共建筑改造60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600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方面,通知提出要以建筑门窗、外遮阳、自然通风等为重点,“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
同时,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开展城市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热损失,降低循环水泵电耗。此外,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即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通知要求,太阳能资源适宜地区应在2015年前出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强制性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研究完善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加快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同时,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
通知还表示,财政部、住建部要研究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适宜推广地区名单。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区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
纳入政绩考核 保障万亿绿色产业落地
为使绿色建筑行动落地,通知还给出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要将绿色建筑行动的目标任务科学分解到省级政府,纳入省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
通知还提出加大政策激励。具体包括,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支持绿色建筑;对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建筑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财政部、税务总局要研究制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土地转让方面的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方面的政策,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要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等。
此前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发展绿色建筑将有效带动新型建材、新能源、节能服务等产业发展,有望撬动超过万亿元的绿色市场规模。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会长王有为也曾指出,目前中国带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总面积不足4000万平方米,未来发展绿色建筑空间巨大。